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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 新聞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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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自行車道悠遊市區道路
May 29th 2013, 16:00
因應節能減碳風潮與綠色運輸之推展以及公共自行車全面建置,本市自行車使用率從100年的4.2%提升至101年的5.5%,自行車已逐漸成為市民生活中重要的綠色運具,為了安全騎乘自行車在市區道路悠遊,市民更需了解相關騎乘知識及認識自行車道。
在市區道路騎乘自行車,需先了解自行車可騎乘的空間範圍包含哪些?臺北市交通管制工程處(以下簡稱交工處)在市區道路上規劃之自行車通行空間主要有三種型式,第一為專供自行車騎乘之自行車專用道,其次為人行道上開放人車共道,再者為慢車道。若非屬前述三類自行車通行空間之市區道路,依法規自行車屬慢車,應依慢車行駛規定,靠道路右側路邊順向行駛,並應遵守現場相關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規定行駛。
第一種型式的自行車專用道若設置於一般路面上,則類似於機車專用道,路面繪設菱形之車種專用車道標線與自行車圖案,或掛設自行車專用道標誌牌來提醒用路人;如佈設於人行道或綠帶之專用道,自行車專用道之標誌會設置於每個街廓之路口處(標誌及範例照片如附圖1),並利用不同顏色的鋪面區分行人與自行車通行空間,以明確指示自行車通行範圍。
其次人車共道,係在人行道淨寬超過2公尺之街廓端點設置「人車共道 行人優先」的標誌(標誌及範例照片如附圖2)以允許自行車騎乘該段人行道,人車共道之標誌設於每個街廓之路口處,要特別注意的是依規定自行車僅能騎乘騎樓以外之人行道,所以騎樓是絕對不能行駛的。在人行道上路權之劃分,仍是以行人通行為主,自行車必須禮讓行人。
再者,在路面上繪設快慢車道分隔線(白色實線寬10公分,如附圖3),來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白色實線之右側即屬慢車道,慢車道主要是提供機慢車使用,四輪以上汽車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而考量機車、自行車之速差,另配合於慢車道重新設定速限30公里,以減少速差,提升自行車行駛安全。
目前交工處對於自行車道規劃,除了配合捷運工程於道路復舊時佈設自行車道外,並配合「林蔭大道」專案規劃(如新生南路、羅斯福路),在調整路型時將自行車行駛空間納入設計;此外,每年度交工處均編列預算辦理自行車道建置,今(102)年度將於內湖區南京東路6段與潭美街規劃自行車道(路線如附圖4),將自行車路線與社區內生活空間結合,銜接彩虹橋與既有的內湖五期明美公園自行車道,加強串聯市區與河濱自行車道路網,該工程預計在102年底前完成,屆時將提供市民在市區生活與河濱公園休閒遊憩間之交通聯繫有更友善安全便利的通行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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